)已经《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交计统)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和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项目目标是:通过对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含监控、通信、收费、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小修保养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科学合理地确定我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工程的造价,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效率,规范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制度,为湖南省未来编制相关的行业标准提供对应的参考。
本次定额编制的范围有但不限于:本项目拟结合高速公路机电养护工程建设项目专业化的特征及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近几年机电设施的维护费用,对比周边其他各省的机电工程小修保养费用指标和系统的养护频率统计等数据,通过测算整理,编制出水平合理、项目齐全、适合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小修保养工程计价的一套预算定额,并申报作为我省区域标准发布。
主要有包括以下内容:机电设施的定期巡检、设备的日常保洁保养、系统软件与数据的日常维护、消耗品及备件的购置、设备易耗配件的更换、设备故障修复、非关键机电设施的整体更换等。其成果文件需要按照湖南省出版要求的标准格式编制,数量约3000套。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价格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最近10年(指200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定额编制业绩或者计价体系(含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定额)编制业绩。
3.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价格工作经验;拟投入造价咨询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具有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一号2座15A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交招标人签收。
5.2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出席,还需授权委托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上发布。